郑州师范学院2026年聋人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同意郑州师范学院部分特殊教育本科专业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考生的函》(教学司函〔2013〕9号),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音乐学(舞蹈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2013年起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学生。为保证2026年聋人单考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聋人单考单招。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1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聋人单招本科招生中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录取方式

第十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专业

计划

培养层次

考试科目

学费(元/年)

报名费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

35

本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5000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2.考试范围参见新版考试方案。

音乐学(舞蹈聋人方向)

35

本科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项目考试

8000

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

35

本科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项目考试

8000


学校2026年学费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8人间6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2026级聋人单考单招考生依据教学计划统一选订教材,教材费采取 “预收 + 据实结算” 模式,即根据学院选定的教材数量预估各专业教材费后,由财务处在300—1300元范围内预收教材费,学生收到教材后再根据中标书合同的折让率核算折后实际费用,以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备注: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长

1.文化课:各专业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150分,其中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120分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物理分值为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作品(150分,4分钟内),总分300分;

4.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长均为180分钟。

新版考试方案请登录https://zsb.zznu.edu.cn/(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网站)下载。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生活能够自理的听障考生。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26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以26开头的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郑州师范学院2026年聋人单考单招报名系统(https://lrdz.zznu.vip/)进行报名。

时间安排:


2026.1.15至2026.2.15

报名系统开放

考生可以注册并进行报名。考生应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可以修改、补充报名材料。

2026.2.16至2026.2.22

报名系统关闭

集中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期间无法登录报名系统。

2026.2.23至2026.2.26

报名系统开放

考生查看报名结果,未报名考生不允许报名。只允许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修改、补充报名材料。


第十三条 报名系统中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考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所有上传材料需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免冠证件照片;

3.本人残疾证(含钢印页、残疾等级页)扫描件;

4.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5.体检表扫描件;

统一体检表的必检项目表

科室

检查项目

眼科

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检查、眼病

内科

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器官、其他

外科

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其

耳鼻喉科

听力、嗅觉、耳鼻咽喉

口腔科

唇腭、牙齿、口吃、其他

胸部透视


肝功能

转氨酶、其他

既往病史


体检医院结论


其他备注



要求:

(1)以上列出的是必检项目,不能缺项或少项。

(2)体检医院必须为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

(3)体检时间必须为2025年11月1日之后。

(4)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

(5)体检医院结论一栏必须有体检医院的盖章和体检医生签章。

(6)其他备注一栏为选填。


6.考生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后,应及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应在指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报名材料,全部报名材料上传并通过审核后,需要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郑州师范学院2026年聋人单考单招报名确认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由本人签字,将该表格扫描件回传至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

7.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我校2026年聋人单考单招的考生应参加我校与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及滨州医学院联合举办的2026年残疾人单考单招联合考试。具体事宜详见后续相关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官网。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专业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音乐学(舞蹈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4.5 +专业成绩/3)计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序录取。如果考生综合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具体录取时间、相关流程及具体事宜详见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官网https://zsb.zznu.edu.cn/。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相关要求

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专业学生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交费上学。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奖助学金咨询电话:0371-65501117)

4.具有郑州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5.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回原户口所在地,通过双向选择,实现自主择业。学校可以与有关省市残联联系,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聋人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电子信箱:zsbgs@zz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502628

监督电话:0371-65502889

监督邮箱:jw@zzn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b.zzn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6号(邮编:450044)



                                                            郑州师范学院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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