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2]21号)的精神,我省2022年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艺术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文件规定“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计算出的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章程上的规定章程上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对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作出相应修改,并做以下说明。
一、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按考生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53+专业总成绩×0.3。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本科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音乐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1.专科音乐表演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总成绩×0.25。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总成绩×0.25。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四、其他说明
我校之前所发布的相关专业录取规则如有与本次发布的录取规则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