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聋人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聋人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同意郑州师范学院部分特殊教育本科专业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考生的函》(教学司函【20139),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2013年起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学生。为保证2023年聋人单考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聋人单考单招。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6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我校成立聋人单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后勤、网络、学生、保卫的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兼任。凡属招生考试和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委负责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录取方式

第十一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专业

计划

考试科目

学费

(元/年)

考试报名费(元)

备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

35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5000

63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2.考试范围参见考试大纲。

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

35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项目考试

8000

151

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

35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项目考试

8000

151

备注:考试科目分值

1.文化课:各专业语文均为15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数学150分、英语150分;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为:物理(150分);

3.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作品(150分,4分钟内),总分300分;

4.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s://zsb.zznu.edu.cn/下载。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生活能够自理的聋人青年。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23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2023116日—22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聋人单考单招报名系统(https://lrdz.zznu.vip/)进行报名。

第十四条 报名系统中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考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免冠证件照片;

3.本人残疾证(含钢印页、残疾等级页)扫描件;

4.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5.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当年1月以后,其中肝功、胸透或胸部CT为必须检查的项目)扫描件;

6.报名考试费汇款单扫描件。

考生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后,应及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应在指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报名材料。

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2023年聋人单考单招招生考试与长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滨州医学院采取五校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听障生考试地点为: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具体事宜详见后续相关通知。五校联合考试工作小组将视疫情情况及时在招生网站发布五校联合考试相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网站公告。考试具体时间确定后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专业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6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根据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段全国五所本科高校的统一要求,20235月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须于第二天上午9:00之前确认。并请拟录取考生下载(https://zsb.zznu.edu.cn/)录取考生确认函,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本人签字的考生确认函照片发送至确认函指定邮箱进行确认。对考生确认后招生计划的缺额部分,将于当天上午12点补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第二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本人签字的确认函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排序,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因考生本人原因被两所以上(含两所)学校录取,进校报到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第五章  

第十七条 相关要求

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专业学生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交费上学。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4.具有郑州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5.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回原户口所在地,通过双向选择,实现自主择业。学校可以与有关省市残联联系,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

6.报名考试费汇款方式

收款人:郑州师范学院

账号:41001529010059000999

开户行:河南省建设银行郑州市花园路支行

邮箱:zzsylrdz@163.com

第六章  

第十八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聋人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电子信箱:zzsylrdz@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502628 0371-65501008

招生监督电话:0371-65501068(纪委信访室)

招生监督邮箱:jw@zzn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b.zzn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邮编:4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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